33歲女警被指在2018年6月,於荃灣警署使用警方系統取得警方內部資料,現已停職。她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控罪書指稱,被告潘婉婷在2018年6月23日於荃灣警署報案室,為不誠實獲益使用警方電腦C47004。警方早前發聲明表示,該名女警已被停職。相關字詞﹕不誠實使用電腦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