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男子被控今年4月,於旺角擾亂公眾秩序、阻差辦公、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共3罪,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據了解,被告是一名網媒記者。
控罪書指稱,被告胡家輝(44歲)今年4月15日,於旺角西洋菜街與豉油街交界,在公眾地方喧鬧,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並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58799,以及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督察岑勁安據《公安條例》作出或發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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