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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經理涉張貼海報恐嚇唐英傑案法官 控展示煽動刊物罪還押 (16:38)

首宗國安法案件7月底審結,被告唐英傑因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9年。一名41歲男子被指稱在上水天平邨及高等法院,展示海報侮辱和恐嚇3名審理該案的法官,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其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再訊。據了解,被告曾6次張貼被指稱有煽動性質的海報。

41歲被告蔣頌生報稱物業管理經理,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進一步調查被告手機資料及索取律政司意見,亦稱不排除加控其他控罪。辯方透露,收到控方提供約500頁手機資料。

兩項控罪稱,被告7月28及29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天喜樓一間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唐英傑案的海報,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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