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屬憲制責任,自2003年後數屆政府時常碰到這個問題都「遮遮掩掩」,表示任內不會做。她稱其實這樣「係唔啱㗎」,故現屆政府官員也不會再採取「模棱兩可」或回避的態度。
她續稱,因公眾諮詢需時,估計難以在明年6月30日、即現屆政府任期內完成工作,但強調不是推諉責任,如此大量、嚴重的工作不可能在7、8個月內完成,但保安局長會爭取盡快提交公眾諮詢文件。她表示要做好公眾宣傳,防止再出現像修例風波時「被騎劫、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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