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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生刑毁優品360判社服令及感化 律政司申覆核上訴庭改判入更生中心 (16:18)

前年10月有網民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4名現年16至19歲的女學生在葵涌一間商場破壞被指稱是「藍店」的優品360,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分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及原則性犯錯後,撤銷原來的刑罰。法庭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報告,4人今(6日)於上訴庭被改判處入更生中心。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潘敏琦,以及原訟庭法官張慧玲和李運騰處理,答辯方引述報告建議4名答辯人入更生中心,法官表示考慮過答辯人的狀況後,決定判她們入更生中心,並擇日頒下判辭。散庭時有旁聽者向答辯人揮手道別和叫「加油」打氣。

4名答辯人為陳佩瑩(18歲)、曾梓嫣(18歲)、16歲少女及黃斯曼(19歲),她們在原審案件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優品360內,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律政司較早前稱,案情嚴重及對公眾秩序構成威脅,應判處拘禁式刑罰,故提出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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