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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涉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受審 官問鄒幸彤監獄可否上網 眾人發笑 (13:30)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於今年六四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由於控辯雙方未能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天(6日),讓控方修訂內容,屆時將傳召兩名警員證人作供。

繼上次被懲教人員要求換上米奇老鼠圖案上衣出庭後,鄒幸彤今以同樣裝束應訊。

鄒幸彤指出,不爭議facebook、Twitter及刊登於《明報》的文章是由她發布,惟爭議內容是否有煽惑他人意圖,裁判官陳慧敏稱「冇人知當時你點諗,除非開咗你個腦」,或在庭上聽取其陳辭,再依靠證據作推斷。

她另爭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是否違憲,以及警方檢控和拘捕有否侵害個人言論自由,並認為本案是政治檢控。陳官引述黃之鋒2014年公民廣場上訴案,指出法庭不是辯論政治的地方,鄒幸彤重申爭議警方限制是否有「合法目的」。

鄒幸彤表示,需時準備書面中段陳辭,陳官關注「你喺監獄入面邊有法律書籍?」,她稱只能靠記憶、法律知識及朋友協助,陳官再問「有冇得上網㗎?」,引起眾人發笑,鄒幸彤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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