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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國慶示威3青年涉暴動等受審 警司哽咽稱同僚被淋腐液 (19:13)

前年10.1國慶日,有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聚集叫囂,其間有警員被投擲雨傘,3名青年涉衝擊警方防線被捕,今(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否認暴動、非法集結及襲警等共5罪受審。法庭傳召當日指揮的警司陳榮作供,他憶起撤離期間有示威者乘勢上前攻擊同袍時,「有同事被腐蝕液體淋到,有同事嗌好乸要搵水淋......一路沖一路都好痛」,他哽咽道因要調配人手「唔係好顧及到佢哋嘅傷勢」。

3名被告為髮型師助理葉浩軒(22歲)、冼瀚天(21歲)及劉昌鵬(21歲)。葉浩軒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門大會堂外的屯門文娛廣場參與暴動、襲擊警員14159及管有兩支噴漆;其餘兩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案發當日下午1時前,警方到屯門大會堂外設置防線,惟聚集人群未有散去,人數更增至逾千人,他們不時叫喊口號及撒溪錢,地上亦貼上多名政府官員等頭像供人踐踏,放置在屯門圖書館外的國慶燈飾擺設亦被示威者噴上示威及侮辱字句,示威者又以水馬等堵塞警員身處的大會堂出入口。

警方其後作出驅散,並制服一名黑衣女子,葉浩軒將一把雨傘擲向警員14159致其左手手背擦傷,他又手持杖形物體衝前並襲擊警員14159的左肩膊及腹部,大批人隨即加入襲擊,黑衣女子在混亂間被示威者搶走。警方在葉浩軒背包中發現兩支噴漆,葉浩軒警誡下稱「嗰兩支噴漆係我諗住一陣喺牆度噴字用嘅」。冼瀚天及劉昌鵬則衝向警員,先後被制服。聆訊明(5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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