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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健擬認藐視及妨礙立法會人員罪 (17:14)

13名民主派涉於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分5案被起訴藐視等罪,其中正因去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而服刑、時任立法會議員助理兼工黨主席郭永健,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透過律師表示會認罪,惟因控辯雙方仍未就案情達成共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將案件押後11月30日與其他被告一同再訊,屆時再處理其認罪答辯。郭永健申請撤銷本案的保釋獲批。

涉及去年5月8日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案共有8名被告,其中報稱立法會議員助理的郭永健(34歲),擬承認各一項藐視罪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其餘7名被告包括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朱凱廸及陳志全。

涉及前年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期間違反《特權法》的被告、正因民主派「35+初選案」而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今日申請撤銷本案的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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