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大專生今年3月涉及一宗非禮案後,於5月保釋期間以相同手法,於街頭藉詞做問卷調查,向兩名陌生少女搭訕並非禮。他今(9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還押至10月13日判刑,其間索取精神科、心理、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患亞氏保加症及社交障礙,有錯誤的性觀念,當日一時衝動犯案,並已尋求心理輔導,承諾不會重犯。
被告黃梓康(20歲)報稱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學生,承認於5月16日在長沙灣麗安邨停車場內,非禮分別14歲和16歲的少女X及Y。至於被告3月所犯的非禮案,將於11月11日再提訊。
案情稱,當日下午X及Y到西九龍中心買書後,被告邀請兩人做問卷調查,兩人拒絕,惟被告聲稱很快完成,兩人遂同意及跟從被告到鄰近麗安邨停車場。
被告稱為兩人進行測試,包括單腳企及短程跑。當兩人單腳企時,他問X是否怕癢,並摸X的胸部,X曾避開但失敗。X稱感到害怕,沒有呼喊求助。被告並以同樣方法摸Y的胸部。被告其後叫兩人觸摸對方的胸部,但被拒絕,兩人稱要返回兒童之家,被告給她們100元乘搭的士。
她們返回兒童之家後揭發事件。被告曾與Y交換電話號碼,被告遂相約Y,其後警方到場埋伏及拘捕他。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