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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等6人10月12日提訊 審理交付高院程序 (15:46)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前副社長陳沛敏等共6名高層,以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共3間公司,涉兩宗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9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提訊日訂於10月12日,以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同日處理。3間蘋果日報公司今沒派代表到庭應訊,至於餘下6名高層均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羅官甫開庭稱,在上次聆訊中代表3間蘋果日報公司的律師早前去信法庭稱,至今未獲進一步指示要出庭。法庭短暫休庭讓控方與警方商討如何處理缺席的被告。重新開庭後,控方稱,基於確保法庭公平,決定押後案件以了解3名被告缺席原因,羅官遂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

首宗案件的被告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59歲)、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47歲),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包括: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前副社長陳沛敏(51歲)、前英文版執總馮偉光(筆名盧峯)(57歲)、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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