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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冒TB強姦女同志 事主認經考慮才報警 望大眾知道女同志遭性侵 (19:00)

自稱「TB」的無業男以用戶名「Jan」的於女同志交友軟件,結識一名20多歲女同性戀者,並涉在酒店內強姦及非禮對方,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被辯方盤問時,被質疑事發後不即時報警,她哭訴擔心難以起訴被告,故與友人和社工商討,經考慮後決定報警,又稱大眾需要知道女同志遭性侵的事件。女事主並否認當時是雙性戀。

被告曾子豪(30歲)否認於去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非禮及強姦女子X。控方案情早前指出,當天兩人相約在酒店進行性虐(SM)。

辯方盤問X時稱,「Jan」是中性名字,舉例指電台男DJ林海峰英文名是「Jan」,X表示不知悉,從沒聽過男子以此為名。辯方又稱,交友軟件「Butterfly」並無禁止男性使用,以視像作供的X表示不同意,因軟件寫明「Lesbian(女同性戀者)專屬」,但她得悉有偽裝成女性的男性加入交友軟件,故需要提防。X認為被告使用女同志軟件並自稱「TB」是誤導她。

對於被告傳信息對X說「奶我」,X理解為舔陰部。而X問被告「Would u want me to fk u too」,她說意思是插入陰道,被告回答「Maybe」,因此她覺得被告是女性。辯方質疑X一直是雙性戀,X稱性取向會隨時間改變,惟肯定案發時是同性戀。

至於辯方稱X事發後離開酒店,未有即時報警,X稱擔心報案後家人會得知其性取向,亦擔心她日後申請加入政府工作會受影響,以及需要進行入侵性檢查,但經考慮後決定報警,又稱大眾需要知道女同志遭性侵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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