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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認旺角警署外暴動分囚34月、27月、入教導所 官:3被告無帶領角色 (12:07)

有網民於前年11月13日發起「三罷」,當晚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與警方對峙,3名事發17至19歲男女早前承認參與暴動。法官今(2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稱,當時多於百人參與暴動,規模不小,並有人向警署投擲汽油彈,惟3名被告無帶領角色,事件亦沒造成人命傷亡,故判髮廊助理監禁34個月,女學生囚27個月,廚師則入教導所。

3名被告為報稱髮廊助理的周雅桐(案發時18歲,下同)、學生陳彥希(19歲)及廚師張境祐(17歲)。辯方求情時稱,次被告陳彥希就讀大學4年級,惟因本案或未能完成學業。其背景報告正面,稱她品學兼優,曾參與少年警訊及不同社會活動,其求情信亦表示悔意,並向受影響者致歉。法官姚勳智判刑時稱她參與程度低,經扣減後判囚27個月。

姚官引述報告及辯方求情稱,首被告周雅桐自小父母離異,成長時缺乏指引,她當晚受群眾影響,且只想保護身邊人而犯案,亦沒攜帶任何裝備,事後已深切反省。考慮其背景、求情理由等,判囚34個月。

至於張境祐雙親離世,自小由外婆照顧,患語言障礙仍努力學習。他在石廠工作時的僱主亦稱他勤奮工作、刻苦耐勞,其求情信亦稱願意承擔後果,故跟從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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