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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基金要求公開專業失當教師資料遭拒 司法覆核敗訴 官:教育局法律上無錯 (20:43)

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去年2月去信教育局,要求公開專業失當的教師和學校資料,局方以有違《公開資料守則》等原因拒絕,「803基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有關決定。法官周家明早前聽畢雙方陳辭,今(28日)頒下判辭,指出教育局決定在法律上無犯錯,裁定「803基金」敗訴,惟考慮申請涉及公眾利益,故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申請人為803基金;答辯人為教育局長。申請方早前引述立法會文件指出,由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教育局共接獲269宗教師專業失當投訴,截至今年4月底已取消3名教師的註冊資格。申請方陳辭稱,教育局應分辨哪一部分的資料是由第三方即投訴人、學校及教師提供,哪一部分是局方調查所得,而決定是否單獨地公開,包括教師名稱、學校名稱,以及專業失當性質及局方調查結果,以便家長決定是否讓子女就讀有關學校。

判辭拒絕接納申請方說法,反之認為教育局將所有資料視為一體去考慮,法律上無犯錯,並舉例指出若只公開學校名,或會對校內其他教師不公,亦會影響教育環境;若只公開調查結果,如此有限的資料不見得對家長考慮有何幫助,對申請方亦無幫助。根據《公開守則條例》,學校及教師屬提供資料的第三者,他們有合理期望所提供的資料不會進一步向他人披露。

判辭又指出,申請方要求公開資料目的是讓家長考慮,教育局收集資料則為調查及跟進專業失當個案,兩者目的明顯不同。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障資料原則》,如無提供資料的當事人同意,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故裁定教育局拒絕公開資料的決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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