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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管爆炸品等罪成10月判刑 辯方稱被告患抑鬱 官憂不宜判勞教中心 (19:35)

前年11月,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涉在校內保管含烈性炸藥TATP粉末,其間疑向教師透露化學品「幾好玩」,校方報警。兩男生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一名中四生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另一中六生被裁定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罪成,今(2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法官郭啟安關注,辯方報告稱被告患抑鬱,體重不足100磅,擔心其身體及心理狀況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故押後至10月15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並把報告交予懲教參考。

辯方求情時引述懲教報告稱,被告黎文光(案發時19歲)會面時態度有禮合作,坦白曾吸食大麻。報告亦稱他成長於單親家庭,其母忙於工作而疏於管教,入讀寄宿中學才有改善。其母親因工傷後不良於行,被告亦有做兼職幫補家計,母親亦因本案而患抑鬱,故希望法庭按懲教的報告內容,判他入勞教中心。

辯方續稱,被告原擬到台灣一大學升讀電子遊戲設計,但因本案無法成事;而控方第一證人、該校的化學老師張善恩亦主動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稱被告本性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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