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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美國隊長」涉煽動分裂國家案開審 涉公開喊光時口號宣揚港獨 (14:47)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在去年20個場合中作出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行為,被控《港區國安法》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他表示不認罪,今(2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庭時曾稱,打算將被告於去年8月15日在太古廣場違反限聚令審訊的證供呈堂,惟辯方提出反對,指出被告當時沒有法律代表,或在自辯時「講多咗」造成不利。法官最終不批准控方在舉證階段使用該案的證供或任何求情論述,惟批准控方可在適合階段再作申請。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馬俊文(30歲)在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不同公開場合包括商場、政府總部、警署外,不斷公開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惑他人分裂國家。被告的行為包括帶領市民高喊 「香港獨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民族自強、香港獨立」等口號,並多次向公眾展示印有「民族自強 ONE nation ONE Hong Kong 香港獨立」字眼的紙張。被告曾被警方拘捕6次,在警誡下皆保持緘默。

被告亦多次透過Telegram帳戶「61萬人唔驚拉channel」及其facebook帳戶發文,呼籲公眾參與公眾活動。另外,被告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其訴求是香港獨立,曾稱《港區國安法》只是裝飾,「情況就好似你衝紅燈一樣,你衝得幾次,佢咪畀個警告你,再衝多幾次,你唔聽嘅,佢咪帶你上警車,上番個15分鐘嘅遵守交通規則課程,跟住就放你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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