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廉署起訴女警 涉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逾百萬元貸款 (21:19)

【21:19更新】廉署今日(24日)落案起訴一名女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共逾100萬元貸款,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所提供的6萬元貸款。該名女警10月4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涉案女警區嘉曼,46歲,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該女警於案發時駐守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她於前年11月獲指派處理一宗涉及一間食肆的盜竊案。

其中兩項控罪指出,該女警涉嫌於去年1月8日及3月16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該盜竊案報案人分別索取100萬元及3萬元貸款。另一項控罪指稱,該女警涉嫌於去年5月1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接受一名打鬥案被捕人所提供的6萬元貸款。

廉署調查顯示,有關盜竊案報案人拒絕被告索取貸款的要求,而被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貸款時,有關案件已經結案。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警方轉介個案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起訴該名女警。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警方指,該名女警務人員已被停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隊不作評論。

相關字詞﹕廉署 廉政公署 賄賂 貪污 警察 女警 警務處 防止賄賂條例 防賄條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