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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涉宣恐怖主義准保釋【短片】 (19:28)

港大生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涉宣恐怖主義准保釋(拍攝:劉澤浩 剪接:張可兒)

【19:28更新】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為港犧牲」議案,其後撤回及致歉。4名出席會議的學生涉《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3名被告張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今(24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上午聽畢雙方陳辭後,下午決定批准3人保釋,她相信被告在額外保釋條件下不會違犯國安法。杜官將稍後頒下判辭解釋決定。3名被告聞言鬆一口氣,庭上有女親友激動落淚,杜林丞亨散庭時做心形及勝利V字手勢。

晚上約7時,3人先後在親友陪同下乘坐私家車離開法院,未有發言。杜林丞亨步出法院時向記者揮手。

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和夏偉志,以及大律師黃宇逸。張敬生和杜林丞亨身穿西裝,郭永皓則穿白襯衫應訊,3人在犯人欄內不時交談和翻閱文件。

4名被告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均為學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即指他們今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以及同日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員。其中第4被告容頌禧上月獲高院批准保釋。

張敬生、郭永皓及杜林丞亨的保釋條件如下:

.5萬元現金擔保

.張敬生父親作5萬元自簽擔保;郭永皓及杜林丞亨母親各作5萬元人事擔保

.不准離港

.居於報稱地址

.每晚遵守宵禁令

.每周到警署報到3至4次

.不准接受媒體訪問

.不得居於港大宿舍

.不得參與任何港大學生組織或擔任行政崗位

.不得發放或轉載任何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

.不得直接或間接鼓勵和煽動任何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或作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罪行

.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反對香港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行動

.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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