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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認非法集結管彈射器 辯方求情男學生患讀寫障礙、做義工逾1000小時 (19:37)

前年8月11日,3人被指在西九龍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涉嫌管有彈射器、243枚彈珠及激光筆等,其中兩人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稱,患讀寫障礙18歲男學生的義工時數至今累計逾1000小時,立志成為救護員,冀以自身力量服務社會,而24歲女侍應需獨力照顧雙雙患病的父母。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判刑,並為兩人分別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背景報告,其間須還押。

被告李茵豪(18歲)及黃芷欣(24歲),承認於前年8月11日,於深水埗欽州街西九龍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另分別承認管有一個彈射器、243枚彈珠及激光筆。二人原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則獲撤控。餘下一名16歲邱姓學生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排期於12月15日開審。

辯方求情稱,李茵豪至今服務社會逾1000小時,獲社署頒發銀獎證書,他自小患有讀寫障礙,但在朋友協助下撰寫求情信明言已有悔意,並立志成為救護員。黃芷欣的父母均帶病在身,其僱主寫信讚揚她工作有熱誠,望法庭考慮二人的良好品格及初犯而輕判。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逾300人在西九龍中心外聚集堵路、拆毁鐵欄、向警方照射激光等,警方4次警告無效後施放催淚彈及驅散。有警員見到李茵豪右手舉起彈射器,遂上前制服他,其後在他前褲袋及背包內搜出共243枚彈珠。黃芷欣逃跑不果被制服,被搜出身上有一支黑色激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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