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無業漢在去年2月,在4天內先後闖入兩間店舖,手持氣槍行劫,並將兩名店內女子以索帶綁起手腳,劫去近3萬元的現金和財物,他早前承認兩項搶劫罪,今(16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8年8個月。 辯方求情指稱,被告陶奇石患有精神分裂症,他認罪且有悔意,被告因殘疾的女兒承受經濟壓力。法官杜麗冰判刑時表示,這不是求情理由,許多人也在經歷同樣困境,如果每人都犯案,會破壞法治和公眾秩序。相關字詞﹕搶劫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