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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師私吞學校公款逾370萬判囚46月 (21:00)

秀茂坪梁式芝書院前教師於2016至2020年間,在負責處理學校設施改善工程時,開設4間工程公司以投標學校多個設施改善工程項目,另又在協助校方將工程費轉交承辦商時私吞款項,偷取校方逾370萬元,他今(1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0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5項盜竊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因債台高築而犯案,法官判刑時稱經濟拮据並非犯案理由,斥被告行為屬違反誠信,判囚46個月。

辯方為被告蔣怡興(38歲)求情稱,被告執教鞭15年,從沒誤人子弟,因本案已失去工作,轉為任職的士司機,惟不善理財。法官問被告有沒有壞習慣?辯方稱被告不能量入為出。法官再問「咁大洗喺邊?」辯方稱被告「由普通既大洗變為更大洗,希望搵多點錢,有去投注站買足球賭博」,法官聞言稱「我就係等你呢句,經濟拮据其實係一個字『賭』?」辯方同意,並確認被告現時尚欠債400萬,但因面子問題至今未申請破產。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在4年間利用職權、學校的信任屢次犯案,徹底破壞誠信,雖然被告債台高築,「其心不正」,但在他前僱主、學生及同事的求情信中可見,他真心培育學生,相信他會盡快戒賭,重新貢獻社會,除認罪獲扣減外,酌情扣減3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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