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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賄選案 4人罪成准保釋候求情 (21:15)

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接發賄選及種票疑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5名幹事涉誘使親友及朋友種票,涉案者分別被控串謀詐騙、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等罪,其中4人經審訊後,今(15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押後至明天聽取求情,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4名被定罪的被告依次為學生陳永鏗(23歲)、學生郭家健(23歲)、學生林澤謙(23歲)、髮型屋助理吳嘉浩(22歲),為其中一名認罪被告雷敬賢的同學和朋友,被裁定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成。

除上述4人外,另有7人早前已分別承認串謀詐騙、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以及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包括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52歲)、的總副秘書長楊耀鴻(33歲)、的總文員潘秀芳(51歲)、的總幹事雷亞福(45歲)、會計文員雷偉芳(39歲)、學生雷敬賢(23歲)、建築工人陳琪南(48歲)。法庭將於10月4日聽取楊耀鴻的求情,其餘6人於明天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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