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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學生遭觀塘健身中心職員威嚇下簽約 海關拘3人 (19:27)

海關今日(14日)在觀塘拘捕3名健身中心職員,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兩名中學生事主損失約2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2名中學生舉報,稱遭一間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的樓上健身中心銷售人員以威嚇手段,促使二人購買中心會籍,二人各損失約1萬元。海關經調查後拘捕3名職員,包括年齡介乎22至25歲的1男2女,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並檢獲合約、銷售文件及電話等,正調查案件是否涉刑事恐嚇成分,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指揮官黃志聰表示,兩名事主分別為18及20歲的中學生,他們分別途經涉事健身中心附近街道時,被銷售人員截停,並在其遊說下,被帶到樓上健身中心幫忙蓋印或填寫文件。中心職員先幫事主做簡單體脂及體格分析後,藉詞要求事主填寫個人資料,套取事主地址及身份證明文件,當事主稱趕時間要離去時,職員即要求事主簽名完成問卷。

黃續稱,事主不虞有詐按指示簽署後,中心職員隨即指事主已購買健身服務,需即時付款,否則會到其住址追數。兩名事主在威迫下各繳付約1萬元金額,過程中曾被職員要求查閱其網上銀行存款金額,其中一人更被帶到附近櫃員機取款。職員其後更要求事主拍片聲稱是自願購買服務,企圖避開刑責。

海關表示,涉案健身中心已營運兩年多,其銷售職員主要目標為獨行的年青人,合約內容主要涉及提供健身器材供使用、一對一的私人健身教練等服務。

相關字詞﹕健身中心 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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