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與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因拒絕應警方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提供資料,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鄒幸彤申請保釋被拒,她在庭上表示「呢個係個荒謬嘅控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審理。律政司則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
法庭先處理「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當書記向眾被告讀出控罪,鄒幸彤稱「明白,呢個係個荒謬嘅控罪」。仍就其他案件正服刑的李卓人、何俊仁沒有保釋申請,鄒幸彤則申請保釋,並在犯人欄作出陳辭。
羅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拒絕其保釋,鄒則保留8天保釋覆核。羅官亦拒絕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的傳媒報道限制。另外,由於支聯會為本案其中一名被告,惟今日並沒有代表出席,羅官遂下令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
控罪指出,鄒幸彤等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另一則控罪指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今早法院外有十多名軍裝及便衣警員戒備。早上9時,約百人排隊旁聽,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梁國雄妻子兼社民連主席陳寶瑩、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立法會前議員張超雄亦有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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