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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學生涉汽油彈擲大埔警署 警:第三被告最瘦削 官觀察後稱各被告身形相差不大 (16:19)

大埔警署去年4月1日遭人投擲汽油彈,警署車閘及外牆被火熏黑,3名同校中學生被控縱火等罪名,案件今(7日)續審。3名被告均不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罪;兩名18歲被告各承認一項襲警罪。當日目擊警員庭上形容,第三被告身形最瘦削,法官林偉權遂指示3名被告站立,他亦一度走到證人檯前觀察,並邀請控辯雙方提出各自的觀察。林官觀察後,認為3人身高有明顯分別,但整體身形相差不大。

3名被告為中五生曾華錕(18歲)、中五生羅聶峰(18歲)和中三郭姓男生(16歲)。

目擊事件的警員26719劉俊傑供稱,他當晚為新界北總區總部鐵閘進出車輛內的人量度體溫。凌晨2時許,他看到3名黑衣人從富善邨方向跑向總部鐵閘,3人手上有火花,均戴黑口罩及穿黑衣,首名男子的黑外套有花紋,其餘兩人則同樣戴眼鏡。劉俊傑續稱,他嘗試行前觀察,但「見佢扔汽油彈,冇行得太前」,更稱「冇扔到我方向,就放心咗啲」。

其後,有其他警員在附近截停一名黑衣男子,並帶到附近的警車調查,劉俊傑協助搜查及經過該警車時,指出該男子是投擲汽油彈後逃走的第三名黑衣男子。他稱是基於身材特徵辨認,形容第三名男子、即第三被告身形最瘦削;第二名男子雖有戴眼鏡,但「身形大隻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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