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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爆竊中學案4被告續保釋 將轉介區院審 (16:22)

 

將軍澳一間中學早前遭爆竊,4名男學生被捕,包括疑是「光城者」成員,其住所內涉藏有港獨旗幟和標語等物品,由警方國安處介入調查。4人被控入屋犯法罪和襲警等共5罪,主任裁判官錢禮今(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應控方要求,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於9月23日進行答辯,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4名被告依次為賴俊羲(19歲)、16歲阮姓男生、陳政騫(18歲)和蔡永傑(20歲),他們准繼續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及須遵守宵禁令等。4人同被控於本年5月5日爆竊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

賴俊羲另被控同日在將軍澳寶康路與寶豐路交界的行人隧道,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X。阮姓男生則在土瓜灣安順大廈一個單位內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器。

蔡永傑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即在大圍下徑口村一個單位內藏有兩支伸縮警棍,以及在手機內存有306張兒童色情照片和一段兒童色情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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