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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暴動非法集結等罪 售貨員罪脫 地盤工、港大生罪成 9月3日判刑 (18:30)

前年11月10日有網民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其中在旺角有4人被捕,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等罪,案件今(9月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58歲售貨員的暴動和襲警罪被判罪名不成立;一名地盤工人及港大學生被判非法集結罪成;一名汽車美容公司老闆涉用磚頭襲擊警車,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及拒捕兩罪;3人將於周五(3日)判刑。

4名被告為地盤工人王嘉麟(25歲,案發時歲數,下同)、港大學生劉俊樂(20歲)、商人劉育承(28歲)及售貨員鄧如良(58歲)。

法官李慶年裁決時稱,根據片段裁斷當晚9時許,亞皆老街和彌敦道交界近惠豐中心發生非法集結,至少20至30人聚集及有人叫囂。首被告王嘉麟被警員C目睹把垃圾袋搬出行人路,直接參與堵路。李官稱C觀察堵路約兩分鐘,專注可疑人的外形行蹤約30秒,並非一瞬間的觀察;且警車無徽號,但王嘉麟一看到警員隨即高速奔跑,明顯畏罪逃跑。

李官續稱,兩名警員供稱曾觀察次被告劉俊樂身穿白色上衣,更不只一次把垃圾袋搬出行人路。雖然二人在劉俊樂的外形細節上有不同描述,惟李官認為他們對劉俊樂的描述重點一致,細節不同為無可厚非,裁定劉俊樂聯同其他人堵路及非法集結罪成。

至於被指控襲擊警員B的鄧如良,李官稱B掃視前方時,看到一名男子作出投擲動作及有物件「飛出來」,隨即感到小腿被撞擊,B及後走向該男子及捉住他。雖然有片段拍到鄧如良有動作,惟李官稱投擲動作是一瞬間的事,故不肯定鄧如良曾向警方防線扔物件及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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