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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猛搖託管1歲嬰致嚴重智障囚4年2月 官斥被告盡毁事主一生 (15:18)

27歲地盤工人4年前幫妻子替人託管的13個月大男嬰洗澡時,涉猛烈搖晃男嬰或令其遭撞擊,導致他出現「搖晃嬰兒綜合症」,現約5歲的事主發育停滯在1歲多,視力受創及嚴重智障,不能進食和說話,仍住在療養院。被告今(9月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被判監4年2個月,法官形容他盡毁事主一生。

被告梁碩豪被控於2016年10月22日,在油麻地文華樓一個單位內,蓄意虐待13個月大的嬰兒X。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分別5歲和3歲的女兒,以及一名1歲大的兒子。

案情稱,X的母親將X交予被告妻子代為照顧已約一個月,事發前X曾到遊樂中心玩耍。被告稱,X洗澡時哭得厲害和氣促,服哮喘藥後無改善,不喝奶也沒有反應,遂帶X到醫院。

法官黃崇厚庭上表示,閉路電視可見X返回被告住所時活躍,不可能事前受嚴重傷害。送院後X只有最低程度意識,有視網膜出血及腦水腫,需卧牀及以造口輸送營養,並進行腦部手術。醫生認為是X被猛烈搖晃或撞擊,以致「搖晃嬰兒綜合症」,X的神經系統永久受損,患痙攣性四肢麻痺及腦癇症,發展嚴重遲緩。X母亦因內疚患創傷後遺症。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沒案底和有悔意,他視X為親生兒子,因X服藥無效,感到慌張才搖動他。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黃官認為被告雖非受聘託管,但X福祉和命運在被告手中,被告對X施以強力致永久傷害,形容他令事主一生盡毁並不誇張。黃官因被告認罪及曾獲撤銷保釋等背景,扣減刑期後判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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