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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元:改選舉制度有助達普選目標 資審委屬「安全閥」 (23:40)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3月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其後獲立法會通過本地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稱,修改選舉制度有助實現《基本法》確立的「最終達致普選」目標。

韓大元在《紫荊》雜誌以〈加深對新選舉制度重要性認識〉為題撰文,指出《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規定,特首及立法會產生方法,應按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原則而定,最終達致特首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普選產生;立法會議員全由普選產生。韓大元表示,人大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時,不包括《基本法》正文的第45條和第68條,「也就是說,《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普選目標並沒有任何改變」。

韓大元續稱,新選舉制度的運行和效果,直接關係未來普選目標的實現、特區政治體制運作,以及「一國兩制」的穩健發展。

新選舉制度下設「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委)審查參選人,韓大元在文中指出,落實「愛國者治港」並非在選舉搞「清一色」,不等如排斥不同政見者,強調法治框架內,任何人都有言論自由、批評政府工作的權利。韓大元形容資審委起「安全閥」的作用,並設負面清單,訂明任何人作出或意圖作出特定行為時,便不屬擁護《基本法》,他認為判斷標準客觀及有社會共識,只要秉持客觀、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資格審查,便會防止出現選舉變清一色的人參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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