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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姚鈞豪及攝影師非法集結罪成囚3個月 前區議員連桷璋罪脫 (12:56)

有網民發起去年在大埔反對新型冠狀病毒指定診所遊行及悼念周梓樂,3名時任大埔區議員與另2人涉非法集結等罪。區議員姚鈞豪及攝影師蔡健瑜今(8月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判囚3個月。主任裁判官稱兩人分別追問和拍攝便衣警,或激使他人與被告大打出手。蔡健瑜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前區議員連桷璋則無罪釋放。

3名被告連桷璋(31歲)、姚鈞豪(23歲)和蔡健瑜(36歲),被控去年3月8日在大埔超級城B及C區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姚鈞豪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指出,同案被告文念志當時以電筒強光照射警員眼睛,但連桷璋未有跟上他,不能肯定他們有共同目的,故裁定他非法集結罪不成立。蘇官稱,姚鈞豪纏繞追問便衣警,是助長文念志的氣燄及火上加油;蔡健瑜無表明是記者,走近拍攝並騷擾警員,是和文念志有共識。蘇官推論支持警方的途人可能與兩被告大打出手,被告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辯方求情時指出,姚鈞豪面臨監禁刑罰,將失去區議員議席,造成很大打擊及損失;而蔡健瑜讀電影出身,獲導演撰寫求情信,提及他的作品曾入選巴黎國際電影節。

蘇官考慮到兩名被告參與程度低和涉案時間短,沒用強光照射警員,判處二人監禁3個月,不接納其他求情理由。蔡健瑜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姚鈞豪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判罰款1500元。連桷璋庭後表示,希望牢獄內外的人「平安保重」。

同案另2名被告為前區議員文念志和議員助理蘇揚浚,他們承認非法集結、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3罪,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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