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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男生上體育課猝死 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14:45)

【14:45更新】事發時19歲的中四男學生肖葉濤,前年上體育課期間不適暈倒,經搶救後不治。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昨(8月30日)引導陪審員團稱,可以考慮死者是「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3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今日(31日)上午9時45分開始退庭商議近兩小時,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亡原因為淋巴細胞性心肌炎。

陪審團向教育局長提出4項建議:

1. 教育局應每年最少審查一次,確保全港學校貫徹執行「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 」

2. 定期派員檢視全港學校內部相關部門,確保學校依足指引執行

3. 如學校沒有依足指引,應予以懲罰,教育局應盡早制定罰則

4. 重新檢視全港學校執行教育局指引的監管制度,以免同類不幸事件再發生

死者母親林梅金聞裁決後,在庭外表現激動,被問到是否接受裁決,她表示:「我當然不能接受……當然不滿意,怎麼會滿意呢?」至於校方有否就事件致歉,林梅金哭着說:「怎麼沒有給我一個道歉?我兒子都死了……」

涉事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馬玉娟離開法院時,被傳媒追問會否向家屬致歉、校方在事件上應否負責任,馬玉娟均沒有回應,其後登上私家車離開。校方其後發出新聞稿稱,會積極配合陪審團的建議。

死者肖葉濤(終年19歲)於2019年3月18日在仁濟醫院不治,案發時於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就讀中四。死因研訊早前傳召了15名證人,包括學校校長、體育科主任及老師、法醫、為死者診治及急救的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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