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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認受女友指使鏹水淋對方丈夫 求情稱出於愛女友 (15:48)

31歲男廚師前年11月在將軍澳富寧花園停車場向一男子淋鏹水,他兩天後到警署自首,透露自己與事主妻子相戀,事主妻子聲稱要向出軌丈夫報復,指使他淋鏹水。廚師今(30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處理,以待事主妻子的案件轉介高院後再考慮判刑。

辯方為被告陸智勤(31歲)求情稱,被告行為是出於對女友的愛,他對戀愛事宜的應對能力弱,冀法庭考慮他自首及向警方提供資料,予以輕判。

案情稱,2019年11月27日晚上約9時半,事主張金強在停車場泊車後乘電梯,出電梯時突然遭一戴帽男子潑液體,事主感到頭、臉及身體劇痛,跑到附近的便利店求助,被送院救治。兩天後,被告在親友陪同下到警署自首,在警誡下承認事主的妻子何美恩指使他犯案。

被告警誡下表示,他與何美恩在餐廳工作時認識,後來兩人相戀,何美恩告訴被告稱丈夫有外遇並不給她家用,打算向丈夫報復。案發當日下午,何美恩致電被告,着被告購買通渠水,並趁丈夫在晚上回家時將通渠水淋向他,被告按指示行事。事主的頭、頸及上半身共有3%三級燒傷,留醫3周後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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