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反國歌法示威向警擲物 地盤工囚7個月 還押166日學生判社服令 (13:13)

去年5月27日,網民發起反國歌法示威,一名男學生和一名地盤工人涉在旺角向警員投擲雜物,兩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稱,本案的非法集結涉襲警元素是嚴重罪行,地盤工人蒙面犯案屬加刑因素,判囚7個月;已還押逾160天的男學生則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早前為學生李汶錡(23歲)索取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辯方在庭上指出,被告至今已還押166天,兩份報告顯示他已真誠反思,但他有精神問題及脊柱側彎,不建議判入勞教中心,則建議進行161至2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並設須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的附帶條件。辯方另稱,地盤工人黃勝仁(27歲)的背景報告可反映其悔意,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表示,本案的非法集結涉襲警元素,示威者以有一定殺傷力的玻璃樽、磚頭等雜物擲向警方,是嚴重罪行,須判以嚴峻刑罰以儆效尤,遂以監禁6個月為量刑起點。黃勝仁當日蒙面犯案,增加執法難度,須加刑1個月,總刑期7個月。

至於李汶錡,鄭官考慮他年紀相對較輕,至今還押逾160天,判處即時監禁或很快會服刑完畢,但認為被告須學習改過自新,社會服務令對其更生及學業有較大幫助,同時已達到懲處作用,故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李汶錡須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