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8月22日發生2死8傷的嚴重車禍,涉事的士司機暫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今(2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他因仍在留醫而缺席應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3日,待被告出院再訊。
被告為的士司機莫培華(63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出,他於本年8月22日在大埔廣福道危險駕駛車牌NJ861的市區的士,引致鄭鈞海死亡。
辯方當值律師今表示未獲被告指示,控方指出被告正在留院,醫生初步估計他9月3日出院。蘇官押後案件至9月1日提堂,或於被告提早出院時再訊,其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據悉,被告身體發炎不適。
事件導致59歲男子鄭鈞海和63歲女子宋婉芬死亡,一名4歲男童現於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其懷孕母親亦正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