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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認暴動囚2年4月 官:減刑因認罪無預謀非領導 (18:10)

去年6月4日全港各區發起六四悼念活動,其間有人在旺角搬雜物堵塞馬路,警方拘捕4人,其中一名就讀海事訓練學院的22歲學生被控暴動及襲警兩罪,他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襲警罪則存檔於法庭。法官姚勳智判刑時稱,本案嚴重之處是有人堵路,被告參與其中及以雪糕筒擲向警員,惟考慮其背景,被告沒有領導角色及身穿休閒服裝,他認罪且無預謀,經減刑後判囚2年4個月。

被告為學生曾勁麟。案情稱,當日六四集會被禁,晚上近8時朗豪坊外擠滿人群,大部分人手持白色蠟燭或亮起電筒燈,斷斷續續叫喊口號。及後有示威者以圍欄、紙箱等雜物堵路,有便衣警員制止及嘗試捉住示威者。其後多人向警員拋擲硬物,包括雪糕筒、欄杆、圍欄燈、水樽等,有警員被雜物擊中,致頭部裂傷及左指骨折。被告在該批示威者當中,被指用雪糕筒擲向一名警員的背部。他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學院表現不錯、屢獲獎項,因本案而無法完成整個課程。辯方續稱,被告自小患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容易激動及與人衝突。當日他路過現場,因被胡椒噴霧誤襲才一時失控犯案。

另外,被告是在簽保守行為時犯案,故需向法庭繳交1000元擔保金。辯方解釋,該案是被告在學院寄宿時,與宿生玩一些較「粗魯」的遊戲,令宿友有瘀傷,形容是年輕人玩得過火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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