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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涉強姦非禮外孫女 控方:被告向警供認因「淫心起」犯事 (17:00)

73歲老翁涉3年前在寓所數度非禮和強姦其18歲外孫女,被控非禮及強姦等共6項罪名,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因「鹹濕」和「有歪念」,替外孫女按摩時曾觸摸其胸部和私處;又承認自己「淫心起」,蒙蔽理智,在一次按摩期間強姦外孫女。

現年73歲的被告被控4項非禮罪、一項強姦罪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亂倫罪。控方開案陳辭稱,事主X自2018年起與被告、外祖母及姨媽同住,2019年5月12日X在母親陪同下報案,翌日被告被捕。

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首3次非禮事件發生於2019年2月至4月期間,第一次被告用手觸摸X的胸部;第二次是X下班回家後,稱小腿疲累,被告提議幫X推拿,其間被告將手伸入X的內衣摸其胸部。第三次發生於同年4月的某天,被告再次摸X的胸部。

被告表示,3次非禮事件皆因他「鹹濕」和「有歪念」,控制不了自己,承認自己做錯。被告又稱,每一次X都曾推開他,他知道X不同意被摸。

被告續稱,同年5月11日,他替X按摩期間又再起歪念和色心,脫下X的褲子摸其私處。同日較後時間,X說她小腿麻痹,被告再次幫她按摩,其間將下體插入X的私處,2至3秒後突然醒覺自己性侵X十分錯,但一切已為時已晚。

事主曾稱不追究 不列證人不出庭

控方透露,X並非本案證人,不會出庭作供,本案主要依賴被告的招認。據承認事實透露,X在被告被捕後兩個月,在母親陪同下到警署,表示不作追究、不協助警方調查及不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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