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18至2020年7工會自行解散 (12:54)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25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職工會的提問,表示根據《職工會條例》在2018年至2020年新登記的職工會按年分別有13間、25間及495間;獲登記局登記而自行解散的職工會按年分別有3間、3間及1間。截至2021年7月底,已登記的職工會共有1504間。

擬解散的職工會必須按其已登記的會章所訂明的方式及規定,解散職工會及處置所有剩餘的資產;如有聘用僱員,也須按相關法律遣散員工,以及處理債務和税務等事宜。如職工會在解散前曾進行違反會章或法例的活動,登記局及執法部門會作出跟進。

相關字詞﹕職工會條例 工會 職工會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