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修改《電影檢查條例》,其中包括商經局長可延長檢查員就影片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天;導演張婉婷今早(25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對此表示,「延長每次28天,咁有多少次?很震驚,因為以前規定有限期畀答案」。修例賦權政務司長若認為某影片不利國家安全,可撤銷其核准證明書,張婉婷稱此情況下未能上訴,若提司法覆核則「無了期搞很耐」,會錯過電影映期。
張婉婷表示,作為導演,「自由在心中,我不會將紅線放在心裏,我會努力想拍自己真的有感覺、覺得值得拍的電影」,作為導演應有勇氣堅持自己的路線。她並稱,電影投資者審慎,不會投資危害國安的電影;電影導演會的會員則對創作方面有憂慮,因現時無案例依從,不知什麼會觸及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