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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師違檢疫令判囚10天上訴得直 改判罰1.5萬元 (14:52)

飛機師去年3月從英國返港後,發現家中不夠食物,戴檢疫手環出門購物,被超市職員發現。飛機師早前承認一項「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罪,判囚10天。他不服刑期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早前裁定上訴得直,改判他罰款1.5萬元。法官今(24日)頒下裁決理由,表示本案控罪最高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意味法庭要根據案情嚴重性量刑,並非所有案件都要判囚。

上訴方表示,上訴人Hurek Simon(40歲)因為家中不夠食物才違令,應判以罰款或社會服務令,質疑原審裁判官余俊翔判刑過重。法官李素蘭在判辭表示,上訴人在隔離檢疫的初期外出購買食物和日用品,其間戴上口罩,不算嚴重違令;較嚴重的情況,應該是在檢疫中期參與社交娛樂活動。

法官提到,上訴人任職飛機師,判囚10日或要接受紀律處分,甚至被停牌或解僱,屬本案求情因素。法官認為原審判刑過重和原則上有錯,改判上訴人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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