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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情人節兩死兩傷車禍 貨車司機危駕致死罪脫 不小心駕駛罪成還押候判 (17:29)

去年情人節凌晨,在沙田源禾路與火炭路交界,一輛的士載着兩男一女乘客與一輛凍櫃貨車相撞,的士嚴重損毁。的士男司機及女乘客送院後不治,另兩人受傷。貨車司機被控兩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沈小民今(23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貨車司機該3項罪名不成立,改判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成。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多次超速、兩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危險駕駛紀錄。法官稱考慮判監,押後至本周五(27日)判刑,其間司機還押。

被告為黃俊賢(33歲)。法官沈小民判刑時稱,當時貨車駛向路口時,交通燈轉為黃燈,若煞車或會停在路中央。沈官引述控方專家供辭表示,貨車以每小時50公里行駛,或能成功煞車,惟專家在辯方盤問時承認量度距離有1至2米偏差,同意可能未能避免碰撞。

官:貨車超速但不算快

沈官稱,當時的士衝紅燈及突然衝出,認為被告沒有足夠時間作出反應,形容「雙方在錯誤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方」。他表示,貨車時速約74公里,雖超過50公里的時速限制,但車速不算快;貨車前方沒有車輛,被告的注意力自然是留意交通燈,且貨車在相撞前,時速曾降至時速61公里。沈官認為,本案無疑是嚴重事故,令人惋惜及悲傷,但對司機是否干犯罪行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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