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理大廚房佬認襲擊傷人等5罪囚14月4周 官因被告患躁鬱症減刑 (18:28)

前年理大衝突時留守校園的「理大廚房佬」施漢恆,於本年1月至5月間涉嫌與人打架等4宗案件。他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傷人、襲擊致身體傷害,以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共5罪,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共監禁14個月4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保釋期間犯案,但考慮他患躁鬱症等減刑數月,並指他須到精神科門診治療。

被告施漢恆(39歲)報稱無業,他在首案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涉及本年1月18日和2月18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一個單位及旺角塘尾道一幢大廈天台,以燒烤夾和匙羹襲擊一名姓韓女子。他被判監3個月。

次案涉及4月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塘尾道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被告的友人梁鎮鋒。兩人當日爭執打架,被告推撞梁鎮鋒令其門牙崩裂,並以鐵兜擊打梁鎮鋒的頭部,導致其額頭受傷縫4針,膝蓋亦有擦傷。徐官認為案情嚴重,判囚10個月。

第三宗案件涉及4月30日在港鐵太子站外,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督察的命令。當日是8.31太子站事件發生20個月,被告被指在現場高呼政治口號,不理警員多次警告,因此判監4周。

第四宗案件控罪稱,被告於5月6日在深水埗欽洲街麥當勞排隊時,與不相識的姓陳男子口角,腳踢並擊打對方,令事主胸口觸痛。被告就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監禁4個月。徐官考慮總刑期後,最終判處被告共監禁14個月4星期。

相關報道:「理大廚房佬」認燒烤夾匙羹襲女友人 還押8月19日判刑

相關字詞﹕施漢恆 理大廚房佬 普通襲擊 傷人 襲擊致身體傷害 拒絕服從警員命令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