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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4港大生控宣揚恐怖主義還押下月再訊 一人原准保釋惟遭律政司提覆核【短片】 (19:40)

4港大生控宣揚恐怖主義下月再訊 一人原准保釋惟遭覆核 與另3人同還押(拍攝:劉澤浩;剪接:林幸泉)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為港犧牲」議案,其後撤回及致歉。警方國安處昨(18日)拘捕4名出席會議的學生,案件今午(19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4名學生同被控一項《港區國案法》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本案為國案法生效至今,首次有人被起訴宣揚恐怖主義罪,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

【19:40】本案於今晚7時半完成提訊。首3名被告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審;只有第四被告、時任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獲准保釋。羅官向第四被告批出保釋後,律政司隨即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及第9I條申請覆核保釋裁決,要求繼續扣押第四被告。羅官最終按法例規定,繼續還押4名被告。

本案由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調查涉案共9部手提電話和電腦,以及翻閱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會議片段。羅官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14日再訊,屆時控方須向法庭匯報調查進度。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指出,羅官為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指定法官」之一。

【14:57】4名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均報稱學生。控罪指稱,4名被告今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以及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大律師包括黃宇逸及魏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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