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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文員非法集結罪成有毒癮 官索戒毒所報告9月判刑 (11:48)

前年10月27日有網民於尖沙嘴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其後多區演變成警民衝突,23歲男文員早前被裁定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於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4罪罪成,案件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出,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有吸食大麻習慣,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葉啓亮認為處理其毒癮是首要考慮,決定索取戒毒所報告,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法庭早前為被告麥成峰(23歲)索取勞教中心報告,辯方今在庭上表示,報告指出,被告從去年4月至今年7月有吸食大麻習慣,故認為被告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即場向被告索取指示後,望法庭先索取戒毒所報告才判刑。

辯方又呈上被告的前上司及同事的兩封求情信,力證被告工作表現令人滿意,深得同事稱讚;其中勞教中心報告中,有另一名前上司亦表明將有一份工作等待被告,反映被告多方面均獲得信任。

裁判官葉啓亮指出,報告顯示被告自2020年4月開始有毒癮,每星期吸毒2至3次,及至上月25日,即上次出庭前的3天仍有吸毒,醫護人員亦表明被告有「藥物依賴」,故認為處理其毒癮是首要考慮,決定索取戒毒所報告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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