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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橋路尾隨城巴踩電動滑板自炒 18歲青年涉4宗罪被捕 (14:53)

社交網站上周二(10日)流傳車Cam短片,見到一名踩電動滑板男子在沙田大涌橋路跟隨城巴停燈及前行,滑板男子其後失控自炒,幸沒有被其他車輛撞倒。警方今日(16日)以無牌駕駛、駕駛時無戴頭盔等共4罪拘捕一名18歲青年,他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指留意到網上8月10日流傳片段,一名男子於沙田大涌橋路往大圍方向的馬路上踩電動滑板,新界南交通部及田心分區特遣隊跟進及展開調查。今日在沙田區拘捕一名18歲姓陳青年,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警方檢獲涉案的電動滑板。陳已獲准保䆁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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