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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襲擊案|63歲男涉暴動傷人還押下周四再訊 (12:39)

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逾兩年後,警方前日(12日)拘捕一名63歲男子,他涉嫌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被指案發時身穿白衣及以藤條施襲。案件今(1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辦理認人手續。裁判官覃有方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交由警方看管。

控罪指稱,報稱無業的被告程偉明於前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控方庭上提到案情,當晚10時許有不少於50人在元朗站付費區外聚集,他們手持藤條和木棍,多數人身穿白衣,他們和付費區內的黑衣人爭執,有白衣人攻擊黑衣人並向他們投擲物品,黑衣人掟水樽和用消防喉射水回應。白衣人衝到月台上向車廂內乘客施襲,其後列車駛離。

被告被指當時身穿印有老虎圖案的白色T恤和黑色長褲,佩戴有龍圖案的皮帶,沒戴口罩。控方指出,有片段拍攝到被告當晚8時身處元朗鳳攸北街,以及他和白衣人當晚約11時在元朗站內向一名男子施襲,被告涉用藤條襲擊該名男子。數分鐘後被告以手勢着白衣人入付費區和上月台,他隨即離開付費區並和白衣人在大堂聚集,於11時許離開車站時仍拿着藤條。閉路電視顯示,約50人被白衣人施襲。

控方續稱,警方按不同片段找出被告身分,但他於去年6月26日離港,直至前日經深圳灣口岸過關返港時被捕。被告被捕後保持緘默,其手機和皮帶被警方檢取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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