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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4小時打12次電話滋擾民建聯幹事 准自簽守行為1年 (11:47)

17歲男生涉多次打電話滋擾民建聯上水社區幹事柯倩儀,今年4月21日他致電對方12次,通話時沉默或指罵她。案件今(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男生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其間不得干犯同類罪行。

庭上透露,事主的電話號碼被發布在網上連登討論區,被告羅榮楓於當日上午10時起,約4個小時期間致電事主12次,他警誡下表示「我都係一時衝動同貪玩,先打電話鬧佢」,並斥責事主的建制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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