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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虐打7歲女致重傷 官准千元保釋籲勿低估家暴嚴重性 (18:30)

地盤工涉本月初於住所虐打智力有問題的7歲女兒,致女童身體多處嚴重受傷,仍在留醫。案件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准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9月24日再訊,並於庭上籲被告不要低估家庭暴力嚴重性,稱事件「可能係你一生人最後悔嘅事」。

31歲被告報稱地盤工人,控罪指稱他於2021年8月2日在西環順成大廈一個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以保障事主、其8歲哥哥和3歲弟弟的安全為理由,反對被告保釋。控方透露,心理學家稍後會和女童視像會面,社會福利署亦會調查及召開跨部門會議。

被告在社工協助下已遷離住所,但搬到同一幢大廈的過渡性宿舍,遭羅官質疑,其後被告表示可借住親戚於另一地址的單位。被告的女兒和兩名兒子現由被告妻子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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