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前區議員方浩軒去年6月公務探訪還押的吳偉豪時,被指偷運一個口罩出獄。方浩軒及吳偉豪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控方案情指出,吳偉豪在盤問下,承認因想投訴懲教署提供的口罩,故將口罩交給方浩軒。庭上播放案發一日前,親友探訪吳偉豪的片段,他提到翌日有公務探訪,稱「我有嘢畀佢」。
被告依次為方浩軒(25歲)和還押的吳偉豪(39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23日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即協助方浩軒,將一個中國製「聖光」口罩及其包裝袋攜離荔枝角收押所。
庭上播放吳偉豪在6月22日與張姓親友的探訪片段,吳偉豪提到翌日有公務探訪,說「叫『黑記』帶定多啲嘢,我有嘢畀佢」,並指著口鼻處,稱「同呢樣嘢有關」。他又提到會與方浩軒有一分鐘私人時間,稱「佢知我要做咩㗎喇」。
控方案情指出,當日方浩軒與其蔡姓議員助理公務探訪吳偉豪,蔡提出讓兩名被告私人會面,二級懲教助理張啟豐遂與蔡離開探訪室。高級懲教主任郭穩捷從閉路電視片段見到,吳偉豪從褲袋取出東西,放在方浩軒帶來的文件底下,方浩軒彎腰伏在枱面,從文件取出東西,並在枱底做了一些手部動作。其後方浩軒取出一個藍色口罩連包裝袋以及一張寫有藍色字迹的字條。審訊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