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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地政助理經理涉虛假供辭騙上司 辯方:被告僅引述同事說法 (16:00)

61歲退休地政總署助理經理前年調查寮屋管制主任有否值早班時,涉使用一份由另一名同事作出、載有虛假陳述的書面供辭,聲稱同事見到該主任有值早班。被告今(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辯方表示,被告僅稱同事「回憶記得」見過主任,並不代表「確認」他必定有值早班。

被告林之威(61歲)被控於前年8月20日,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書面供辭,以欺騙及誤導地政總署。

案情指稱,地政總署於前年8月接獲投訴,指控寮屋管制主任張冠倫申領同年7月24及26日之逾時工作「補鐘」津貼,但實際上未有在該兩日當值共1.5小時早班。被告被指派做內部調查,詢問同事李少君有否在該兩日見過張冠倫值早班,並在調查報告表示「確認」李少君該兩日早上約8時見過張冠倫值班。張冠倫最後以照顧子女而遲到為由,撤回申請加班津貼。

控辯雙方今早呈上案件的爭議點,辯方指出,被告在報告中僅稱李少君「回憶記得」見過張冠倫值早班,而該記憶可能模糊;又稱被告有向上司楊儉明報告李少君僅「有印象」見過張冠倫,故不構成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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