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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行山杖襲警認暴動等4罪囚33月 官:被告關心社會卻用錯方法 (19:33)

前年9月29日,市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多人被捕。年輕廚師以行山杖襲擊警員的頭部,早前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4罪。法官今(3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稱,當日暴動規模小,「說不上是嚴重的暴動事件」,又稱被告關心社會卻用錯方法,最終付上沉重代價,考慮各項證供,以被告案發後深感悔意及導致濕疹復發作減刑因素,判處被告監禁33個月,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判罰款2000元。

被告為現年22歲的廚師李昇俊。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稱,當日暴動規模較小,沒有示威者用障礙物堵塞交通,只有約7至8名前線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並非有預謀的暴動,加上警方沒有舉旗警告,反映沒有造成嚴重威脅。

被告承認以行山杖襲擊警員的頭部,警員用圓盾抵擋,隨後數名示威者及警員衝前,許官形容雙方「互有動作」,又稱整場暴動無人受傷,雖然被告參與暴動,但無證據證明他鼓勵別人參與暴動。

許官引述辯方的求情信,表示被告的中學老師稱讚被告為人正面有抱負,中六畢業後報讀西式包餅課程,獲僱用為甜品師傅。一名甜品師傅的求情信指出,被告做事認真,惟受案件影響而辭職。許官最終判被告監禁33個月,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判罰款2000元。

相關字詞﹕暴動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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