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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案辯方爭議煽動條例合憲性 案件10月續 (18:35)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庭上透露,會就煽動條例的合憲性提出爭議,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罪及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屆時一併與結案陳辭處理,惟《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認為,憲法的議題為獨立事件,更稱「唔係考慮效率問題,而係原則問題」,他遂下令控辯雙方在9月24日或之前,就憲法爭拗的處理,以及辯方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的身分爭議通知法庭,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再續。

控方今早傳召數名證人,其中一名證人王華稱,去年3月15日下午在牛頭角下邨到街市買菜時,看到快必主持街站,派發口罩,不斷高呼「光時」口號,並有人附和。她稱「覺得滋擾、好嬲」,遂大呼「返你屋企光復啦你」,隨即被街站成員指罵「大陸喱」。她在現場逗留兩至三分鐘,並懷疑群眾違反限聚令,但擔心被跟蹤及「一個人好易畀人打」,遂離開現場後報警處理。

王華稱,快必曾提到職業訓練局15歲女生陳彥霖死因有可疑,她稱「覺得呢句說話冇根據、講大話」。控方就她當時的感受多番追問,王華多次沉默,控方問「證人你唔明,需唔需要重複?」,王華稱「唔識形容當時心情」,又稱自己「諗緊嘢」。辯方盤問時問及「返你屋企光復啦你」的意思,她解釋是着快必「返屋企嗌口號」。

控方又傳召督察陸嘉永,他供稱快必於去年5月24日在銅鑼灣舉行「健康工作坊」,曾警告快必違反限聚令,快必反稱健康講座受豁免,其他人多次附和。控方另讀出警員沈榮鏗的供辭,指出去年7月4日,快必帶領約25人在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遊行。控方又播放快必於去年7月8日至19日期間,在各區主持街站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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